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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诡异故事之横死的盗墓者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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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者,自古以来很多都惨遭横死、不得善终,有些还连累到子孙后代一块遭殃。可见干这种伤天害理逆人伦的事情是会遭报应的。《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此句意思很明了,积德行善之家,恩泽及于子孙,积恶行坏事之家必遭报应、殃及子孙,也就是俗称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而在现实当中,我身边也发生了一件活生生的例子。这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胡说八道,若先看过以下几个故事,可能大家对我所说事件的真实性就会少了很多的的疑虑。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关于古代盗墓者的报应也有很多活生生的事例。

    报应之一:“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盗墓后患上了烂疮之恶疾,合了民间的所谓“报应”一说。在报应现象中,得病生疮还是轻的,厉害的当是不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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