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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四章 任务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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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鳞片笔”之所以叫做鳞片笔,是有缘故的——别看酒馆主人现在站在高台之后,和身后的酒桶简直就像是一堆双胞兄弟,但他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如同精灵一般纤细,敏感并且风度翩翩的美公子。当然,美公子是他给自己加上的噱头,一如他始终声称自己是一个王子,只是因为厌弃了宫廷中的荒淫与阴谋才逃出王都,在乡村与城市中作为一个籍籍无名的吟游诗人四处游荡——人们听到他这样说,就会哄堂大笑,有时候他们会把他举到桌子上,给他脑袋上扣上一个盘子,向他鞠躬,称他为麦饭国王或是苹果酒公爵——而酒馆主人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也不因为他们的轻视或是嘲弄而生气。

    也有人好奇地询问过酒馆主人的妻子,但她对自己丈夫三十五年前的事情一无所知,他见到她的时候,除了一身湿漉漉的衣裳,靴子以及一柄陈旧的索尔特利琴之外别无他物,但她还是一下子爱上了他,他们从女孩父亲的眼睛下逃走,然后,在这座细小的城市中停留的时候,酒馆主人凭借着一首婉转动听的歌谣获得了执政官的青眼,被获准在这里居住,他们就住了下来。吟游诗人的妻子做的一手好炖菜,而吟游诗人也凭借着自己灵巧的舌头借来了几十枚银币,这对勤劳的鸟儿就这样建起了自己的巢穴。

    只是他妻子的炖菜未免太好吃了,一天三餐都是加了牛油,鲸油,或是猪油的土豆杂菜,蜂蜜酒,米饭的结果就是吟游诗人就像是被施加了魔法那样剧烈地膨胀了起来,他的妻子说:“哎呀,这样你可真不像是一个吟游诗人啦。”而他说:“但很像是一个酒馆主人。”所以他们就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扩建了自己的住宅,把它变成了一个酒馆。

    但吟游诗人还是愿意纪念一下他的过去的,所以他就决定在酒馆的招牌下挂上一片光亮而又硕大的金属鳞片,它的上面刻印着一只羽毛笔的凹痕。

    所以说,酒馆主人可不是那些从来就连精灵也没有见过的,见识浅薄的家伙,不过他必须发自内心地说一句,这次令得他这件简陋的酒馆为之蓬荜生辉的精灵们,比起他之前遇到过的,要平易近人的多了,不管怎么说,不会有个精灵会仔细地询问他妻子的炖菜中用了什么样的油脂,又掺入了什么样的香料,或是用了土豆或是洋葱,芹菜之类的……他们之中的一个还亲自下来尝了尝,并且指导了一番,要知道,在厨房,他的妻子就是女王,没有道理的话,她是绝对不会听的,但这次……她倒是听的很认真。酒馆主人拒绝去想那是因为站在她身边,轻言细语的是一个就像是从少女的幻想中走出来的完美之人,当然,哪怕他现在已经是过去的三倍大了,他仍然是他妻子最爱的人,也是她眼中最为俊美的异性——她如此专注的倾听,只因为对方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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