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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伪”之辩(二) -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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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到战国时代仍对周王室表示恭顺,且仍维持着朝贺献贡习惯的国家,就只有宋国与鲁国。】

    然而,郑国又是首个将国法明确“告知”于民的国家。

    在郑国之前,各国皆有各自的国法用来约束国民,但此时的国法,并不对外公开,倘若有人犯事,可能他到死未必明白自己究竟犯下了那条刑法。

    更有甚者,此时的国法已成为权贵倾轧国民、平民的一种手段——反正国法不对外公开,我说你有罪那你即是有罪。

    因此,当时各国的刑罚都很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郑国的国相「子产」决定改革,他在郑简公的支持下,铸造了一只大鼎,将郑国的刑书铸刻在这只青铜鼎上,然后将青铜鼎摆放在王宫门口,让全国的百姓都能看到这只「刑鼎」,看到他郑国的刑书。

    此后,郑人都了解了本国的法律,趋利避害,而郑国的权贵也不敢再借刑法之便倾轧平民,于是郑国因此而变得强大。二十年后,晋国亦开始效仿,赵鞅与荀寅把范宣子制成的刑书也铸刻在「刑鼎」上,将本国的刑书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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