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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夜谈前途 -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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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党第一次修正草章规定,该党总部设总领袖一人,副总领袖二人,并设庶务、经济、文牍、调查、交通、宣讲、研究、编译等部。各部设主任一人,研究部可设主任若千人。当时工党以朱志尧为正长,徐企文及原工业建设会成员钟衡臧为副长,原中华共和宪政会成员朱绳先为庶务长,庄允升为经济长,严月波为文牍长,原中华共和宪政会成员沈炼石为交通长,洪承祁为调查长,刘滋生为宣讲长,原工业建设会成员陈警庸及钱锦华、范幼兰为研究长——这一批人可算是上海工运活动家的鼻祖级人物。

    徐企文名为副长,但负责实际工作,后来工党又应劳动界多数发起人的要求,推举了铁业、机器业、纱业、电业、外国木器业、眼镜业、红木业、雕花业、漆业、丝业、银行业、帽业、织业、寿器业、刻字业、印字业、江帮缝衣业、制烟业的工运领袖,另以那时上海滩比较有名的律师刘血痕为法律主任。

    工党组织机构粗具规模,只是很快该党领导层便因意见相左而产生裂痕,朱志尧于《民立报》发表声明,批评徐企文“办法失当,啧有烦言;支部作事乖方,频来诘责”,指责徐企文在工党活动中联络无赖工人,行为过激等等。

    徐企文亦刊登启事,反唇相讥,指责朱志尧的声明意存破坏,双方互不相容,关系比较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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